
女子买新房居然挖出尸骨!女子的腿都吓软了,物业竟称无赔偿责任

2024年,对于河南长垣的孙女士来说,本该是乔迁新居的喜庆年。但她在长城德邻城三期买下的一楼带院住宅,在装修时,却在院子里挖出了一根硬邦邦的“怪骨头”。孙女士起初以为是动物残骸,直到警方到场后,那截疑似人体大腿骨的东西被带走检测,整件事才露出让人脊背发凉的真相——后续她又陆续挖出多根肋骨和尾骨,报警记录厚厚一沓,好好的新房成了让人心里发毛的“问题房”。
这事最闹心的不是挖出骨头本身,而是维权时碰的一鼻子灰。开发商说“房子已交付”,物业称“院子土地只有试用期没产权”,甚至甩出“土是从别处拉来的,没法筛检”的说法。更让人无奈的是,警方鉴定后称骨头已有20年,但案件移交刑警队后,到底是不是刑事案件至今没个准信。眼看自家院子成了“考古现场”,孙女士想退房换房,却像踢到了铁板,两边都拿“交付即责任终止”当挡箭牌。
今天,有媒体记者采访孙女士,孙女士称,当得知骨头为人骨后,腿都吓软了,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上。
消息传到网上,评论区直接成了“民间破案现场”。有河南网友斩钉截铁:“这地以前指定是片坟地,我们这儿就有小区这么干过,买房的都不知道内情。”这话立刻引来山东网友反驳:“建楼地基挖那么深,谁家坟埋这么深?难不成盖到皇陵上了?”北京网友则更懂行:“看这情况像是回填土的问题,工地常从别处拉土填坑,保不准带了啥东西过来。”
评论里吵得最凶的是责任认定问题。有陕西网友追问:“为啥不查清楚尸骨来源?是老坟地还是凶杀案?”上海网友直接给建议:“起诉啊!开发商没尽到告知义务,法庭上见真章。”但江苏网友泼了盆冷水:“起诉有啥用?就算是回填土带过来的,法律上开发商可能没责任,现在房子名声臭了,卖都卖不掉。”更有四川网友开起了黑色玩笑:“别换房了,改成鬼屋景区算了,门票钱说不定比房价还高。”
还有些评论扎中了现实痛点。“这得多膈应啊”“卖的时候咋不说清楚”这类感叹刷屏,有网友类比“吃外卖吃出苍蝇”,认为开发商该主动担责。但也有人持实用主义态度:“几十年的老骨头其实没啥,多要点赔偿算了。”最绝的是英国网友的建议:“让开发商出钱做场法事,心结解开了不就完事了?”
围观完这场风波,心里总有点不是滋味。买房本是图安稳,谁承想院子里挖出这档子事。开发商说“土是别处拉的”,可回填土难道不该做基本筛检?物业拿“试用期”说事,可业主花钱买的院子,总不能连土里有啥都得自己担风险吧?更关键的是,骨头鉴定出是男性、有20年了,这背后有没有故事?是不是该给业主一个明确说法?
现在这事卡在“协调处理”阶段,孙女士的房子住着闹心,卖又卖不掉。网友说的“坟景房”虽是调侃,却道破了一个现实:当居住安全和心理底线被触碰,简单的“人文关怀补偿”恐怕远远不够。这事最终怎么解决,或许要看相关部门能不能拿出更明确的处理标准——毕竟,谁也不想花一辈子积蓄,买个心里长刺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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