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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起青岛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上限为33093元

访客 2025-07-17 17:05:58 14517
2025年7月起青岛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上限为33093元摘要: 信网7月17日讯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5年7月16日出台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2025年7...

信网7月17日讯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5年7月16日出台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2025年7月起,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为33093元,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2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2010元。通知内容具体如下。(信网记者)

2025年7月起青岛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上限为33093元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工资组成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及《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24年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相关规定进行核定,包含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

(三)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5年7月起,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为33093元,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为220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为201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择确定。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2025年7月起,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3971元。下限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分别为110元,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为101元。

四、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025年7月起,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7942元,下限为202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月缴存额,灵活选择按月或按季缴存。

五、其他事项

(一)2025年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所属期间为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各单位在完成2025年6月份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可以通过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营业厅或各区(市)公积金营业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申报工作,自本单位缴交2025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时开始启用调整后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二)各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后,应将核定情况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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